按照《****社会保障局关于扶持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的通知》(昭人社通〔2023〕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创业创新决策部署,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扶持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现将**县2023年申报优质创业创新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县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或者产业布局主要分布在**,通过原始创业,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影响力,为社会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创业项目。项目创始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参加评选的项目为原创性创业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评选条件
2023年优质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坚持宁缺毋滥、择优评选的原则执行。
(一)项目创始人(法人)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
(二)项目创始人(法人)道德品行良好,遵守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模范经营;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模式符合正常模式,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近年来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较多,在乡村**事业中主动作为,成效明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申报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健全的安全管理、日常管理、财务规章等制度;
(七)服务**5个千亿级产业及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
(八)截至2023年10月20日,申报项目正常运营2年以上且不超过5年。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并吸纳20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的优先。
(九)优质创业创新项目评选重点向入驻****基地、市级、乡村**创业孵化园的项目倾斜。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入评选对象。
(一)已被评为2022年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的。
(二)项目属于国有、集体企业的。
(三)项目(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其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项目(企业)3年之内有不良纳税行为的。
(五)项目(企业)有劳动合同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法律事务纠纷的。
三、申报材料
(一)《**市扶持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三)项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五)专利证书和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企业最近12个月银行流水单;
****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为充分展示申报创业者和所在企业的风采,鼓励提供相关图片、音视频资料,以便宣传;
(九)其他相关材料:吸纳就业对象的身份证、工资流水、与吸纳就业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对象的企业、机构于202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振昆
联系电话:0870—****069
附件:1、**市扶持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市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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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