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0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银行****分理处网点安防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B-1002室
中标金额:4177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网络硬盘录像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8664N-I16-V3 数量:2台 单价:138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平、蒋荣、王荣、朱同平、张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501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1)文广大厦及站北路综合楼安防改造系统集成项目;(2)**县半塔保卫战旧址安防系统升级监控设备安装采购项目;(3****医院智慧安防集成升级改造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
联系方式:181****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
电话:139****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