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55、2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前郭尔****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立项批复分别为松政函【2023】97号、松政函【2023】98号、松政函【2023】100号、松政函【2023】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共分为9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关内容如下:
标段 | 标段招标编号 | 标段项目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服务期限 |
一标段 | JLZSZB23-247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为161.58公顷,新增耕地121.96公顷(水田)) | 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 | 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质保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
二标段 | JLZSZB23-248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615.2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473.50公顷(水田)) | 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曲家围子村、聚**村 | |
三标段 | JLZSZB23-249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484.3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377.76公顷(水田)) | 宝甸乡孤店村、曲家围子村 | |
四标段 | JLZSZB23-250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监理服务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294.7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228.67公顷(水田)) | 宝甸乡孤店村 | |
五标段 | JLZSZB23-251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工程复核,出具工程复核报告及复核图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 1.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为161.58公顷,新增耕地121.96公顷(水田); 2.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294.7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228.67公顷(水田); | 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宝甸乡孤店村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完成全部验收工作,进行工程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跟踪复核 |
六标段 | JLZSZB23-252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工程复核,出具工程复核报告及复核图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615.2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473.50公顷(水田)) | 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曲家围子村、聚**村 | |
七标段 | JLZSZB23-253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工程复核,出具工程复核报告及复核图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484.3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377.76公顷(水田)) | 宝甸乡孤店村、曲家围子村 | |
八标段 | JLZSZB23-255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平行和质量检测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 1.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为161.58公顷,新增耕地121.96公顷(水田); 2.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615.2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473.50公顷(水田); 3.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484.3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377.76公顷(水田); 4.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约为294.7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228.67公顷(水田); | 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曲家围子村、聚**村 | 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
九标段 | JLZSZB23-256 | 前郭县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针对前郭县套浩太乡查干吐莫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等两个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前郭县宝甸乡孤店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综合利用项目)土地重估(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 项目******厅评审通过 |
2.2质量标准:符合《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细则》及国家、**省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的其他基本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2.2 本次招标五至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2.3 本次招标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并具有****管理委员****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中的检测类别及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2.4 本次招标九标段投标人******厅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
3.3 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 投标人(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2****事务所审计****银行资信证明,2023****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自****银行资信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一至四标段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7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6时00分,通过CA锁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未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cn/ggzy/dzhpx/czsc/)。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保障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每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1-9标段:壹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大路粮食国土大厦
联系人:许立臣
电话:0438-****0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孙致阳
电话:0431-****2579
监督部门:前郭尔罗斯******局
电 话:0438-****097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