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河湾自治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河湾自治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项目已由吴****改革局以《关于**市**区**河湾自治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3}1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区跨省补充耕地资金200万元,争取乡村**衔接资金300万元,剩余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831.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2#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790.2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3#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567.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4#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287㎡,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5#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047.7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连栋拱棚3472㎡,共1栋;室外包括认种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山水沟产业园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区郭家桥乡;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市**区**河湾自治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项目一标段:1#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831.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2#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790.2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3#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567.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4#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287㎡,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5#日光温棚占地面积为1047.75㎡,耳房建筑单体面积为10㎡/栋,共1座;大棚农业物联网工程;
**市**区**河湾自治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项目二标段:桃花坞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连栋拱棚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3472㎡,长124米,宽28米,高5.5米,共1栋;室外包括认种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山水沟产业园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备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仅能获取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郭家桥乡
邮编:751100
联系人:黑岳峰
电话:0953-****03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B座19楼1906
邮编:750000
联 系 人:苗岩
电 话:138****2279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