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批重型机械厂库存物资
********机械厂库存物资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机械厂库存物资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其他资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59.35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10 | 挂牌日期:2023-10-20 |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新区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17万元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无息退还。 2、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资产转让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标的资产、《资产转让清单》与标的资产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3 、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交易所的指**算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5万元的清运保证金。 4、全部交易价款及清运保证金支付完毕后,受****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转、受让双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即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自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7、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交易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8、本项目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3%的交易服务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https://otc.****.com/dzsw/detail/290939.html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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