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受****委托,****将网上公开拍卖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序号 | 宗 地 (地块)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交易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次)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米) | 绿地率 | 70 | 451 | 100 | 5 | |||||
华地2019-62号 | ****村委会2组
| 2965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大于1小于等于2.5 | 小于等于30% | 小于30 | 大于35% |
(注:其他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 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二)申请竞买的要求: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拍卖出让文件的获得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10月21日9:00时至2023年11月9日12:00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市,从投标方入口登陆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市】,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后边【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相关拍卖资料。
四、 竞买申请的办理
办理时限:2023年10月21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2:00。
保证金交纳时限:2023年10月21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2:00。
保证金线下确认时限:2023年10月21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2:00。(办理步骤: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到银行交纳保证金→到********中心确认→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票据,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无法参与竞买)
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须符合竞买人的资格,应在报名截止前办理 CA 认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及时向********中心确认,未能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内完成保证金确认导致不能参与竞买的,责任自行承担。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五、拍卖出让时间
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11月10日15:00。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拍卖会开始前登录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拍卖会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得的规定确定竞得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注册取得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网上办事“CA办理”。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银行交纳凭证(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竞买承诺书(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7.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或信****银行**县支行办理);
八、查询网址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或搜索“中国土地市场网”、“******厅”相关网页进行查询。
九、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十、竞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签订《**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纳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分期交纳的须合同中另行约定)。逾期不签订《**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合同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及解答宗地信息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也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有意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咨询宗地相关信息;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宗地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宗地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本次拍卖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及****的变更通知为准。
十二、违约责任
受让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中心镇新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888-****519
联 系 人:黄尤猛
(二)****
联系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0888-****077
联 系 人:谭椿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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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