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新阳镇高士村石龟桥北岸立面改造及节点打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县**大道锦鸿佳园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新阳镇高士村石龟桥北岸立面改造及节点打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941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941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4)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7)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9)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①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县**大道锦鸿佳园16-1)
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办理;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可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合同包****公司;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县**镇**大道4-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县**镇**大道4-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新阳镇**街10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187****5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大道锦鸿佳园16-1
联系方式:小陈 136****9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87****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