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局《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绵国土资发〔2018〕4号)、******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因**区进行二轮矿产**优化整合,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需要修编。******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修编后的以下1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
1.绵****公司高川乡二郎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市******公司高川乡甘沟钙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公司****石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市**区高川乡马鞍林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5.安县高川乡茅香村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6.**市**区晓坝镇**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7.安县银河矿产****公司青岩窝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8.****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9.**市**区茶坪乡双电村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0.**市**区安县高川天池钙矿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1.绵****公司**坡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2.**市**区雎水棕树坪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3.安县桑枣镇榨门子沟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上述13个方案均通过了审查,编制单位已按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结果及修改后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联系人:杨蕊萍;电话:0816-****031)。
特此公示。
附件:1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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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