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3)自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专家复核意见。(涉及用海的项目)(5)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或项目业主提供的节能报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2017〕197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6)有关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金融机构出具的筹资、贷款承诺书; (7)项****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8)移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水库项目); (9)项目建设内容凡是有部门、行业性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内容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环节须增加自治区应急办对应急信息平台部分的审查意见。 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工程即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性质的项目,按照发改高技〔2013〕73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相关要求不公开。事前请联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当面告知。 申报批复事项所要求备齐的文件和材料将随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新规适时进行补充或调整。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
申报材料清单: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专家复核意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审核、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
批准流程:
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2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办理地点:**县****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县粮食局)107号窗口(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0772-****885
监督举报方式:政务管理协调股电话:077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