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 16:2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16: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426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梅厂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 135****42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福****基地B11座38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 022-****426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更正为: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2、原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 响应文件及开启 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梅厂镇
联系方式:周先生 135****4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福****基地B11座386室
联系方式:孙工 022-****4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