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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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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苏****公司(曾用名:**华隆****公司)增资项目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1元(含)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个 到 4个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小于等于600.00000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否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否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华懋****公司 100.0000 80 投资方 --- 20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华懋****公司持股80%,投资方合计持股2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的资格条件、接受增资条件及投资方须履行的义务,并与增资企业及增资企业原股东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增资达成。 2.终结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增资终结): (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 (2)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合同达成一致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正常进行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计划增资600万元,其中45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等,150万元作为增资企业的产业升级和产品迭代资金。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详见《苏****公司增资扩股方案》。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737.2745万元(实缴5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3737.2745万元),本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募集到合格投资方后,增资企业原股东将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增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减资至人民币2400万元,再由投资方增资至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金计价单位从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意向投资方应自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关风险。
2.本次引入的投资方仅有收益权,不具备经营权。
3.其他事项详见中威正信(北****公司出具的《**华隆****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华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7019号)、《**华隆****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二年度》、《****事务所关于苏****公司增资扩股之法律意见书》。
融资企业简介 **华隆****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经济开发区,是北****公司,公司性质为法人独资企业。产品主要为电子模切件及不干胶制品,主要服务于国际、国内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的生产厂家。 投资价值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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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苏****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地址) ****开发区兴吴路58号 法定代表人 莫伟红 成立日期2004-02-09 注册资本(万元) 3737.2745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 其他行业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20268G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胶粘制品、不干胶制品、精密模具切割产品、电子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从事电子工业专业设备及零配件、模具、包装专用设备、金属冲压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97人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362.854418 万元 5136.565412 万元 1226.289006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293.639286 万元 -560.402341 万元 -560.402341 万元 备注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859.449758 万元 5072.758411 万元 1786.691347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966.476733 万元 -0.424627 万元 -0.424627 万元 备注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04.106517 万元 4952.232536 万元 951.873981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071.069083 万元 -2382.452884 万元 -2382.452884 万元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月报 财务报表日期
2023-0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614.671472 万元 4317.368911 万元 1297.302561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472.598900 万元 65.737857 万元 65.737857 万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914********2391561]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融资企业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股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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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上述法人、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 2.意向投资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信用中国”网站平台(https://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 3.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能为增资企业带来订单的具体数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在增资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提供承诺函,并需具体说明订单来源和关系网络) 4.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超过50%或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股东)应有从事消费性电子(即娱乐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手机、电脑、平板、汽车电子产品,下同)的行业经验。(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证明人联系方式;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相关业务合同) 备注:增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子模切件,消费电子与增资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希望引入相关投资者为增资企业带来行业**。 5.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能为增资企业带来**方的名称、**领域。(提供承诺函) 6.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最终是否进入尽职调查由增资企业决定。(提供承诺函) 7.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增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方案的股权比例及投资金额。(提供承诺函) 8.单个意向投资方的增资金额不得低于¥150万元;意向投资方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内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增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 增资条件 投资须知:
1.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投资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投资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3.1意向投资方若违反增资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投资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62023GD****024+资金用途”。
3.3****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4.****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查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5.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6.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在****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4
开 户 行: ****营业部
(2)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 意向投资方一旦提交增资认购申请,即为表明其接受增资企业已拟定的增资合同等文本,成为投资方后无条件与增资企业签署包括前述增资合同在内的文件。
8.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方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方是指经****资格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查,符合投资方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企业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价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10.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投资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投资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投资方需履行的义务:
(1)投资方需根据承诺函和在增资协议中的明确约定,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实现为**华隆带来新订单的目标数额。
(2)投资方未完成上述目标时,应向**华隆承担违约责任。
(3)投资方应充分尊重、支持增资企业治理结构的安排。
(4)意向投资方在提交增资认购申请资料前须完成自身内部决策程序,且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投资方须履行的义务、增资企业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参加本次增资扩股。
(5)增资完成后,投资方应配合增资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 意向投资方在提交申请资料前须自行对标的企业国有股权及标的企业项目情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在充分了解并接受投资方须履行的义务、标的企业现状、潜在风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风险后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是否允许联合投资 是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按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5%收取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交纳期限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处置方式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在投资方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及收到交易双方的书面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79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G62023GD****024+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投资须知内容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投资方需按照最终签署的《增资合同》相关约定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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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信息发布,最多**46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1-4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认购股份不超20%的),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1)增资企业有权决定直接与该合格意向投资方签订增资合同或进入竞争性谈判,并由增资企业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的方式确定成交方;(2)采用协议成交的,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中最低的有效报价【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1元(含)】。(3)如有联合体参与报名,按实际参与股东个数计算投资方数量。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4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且认购股份超过20%),信息发布终结,说明:增资企业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并由增资企业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的方式确定项目成交方。如有联合体参与报名,按实际参与股东个数计算投资方数量。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一)确定成交候选人原则:综合评分法 (二)竞争性谈判主要围绕一下方向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1.增资报价;2.业务协同;3.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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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廖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71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中心25层 交易机构网址https://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