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城原**集镇道路(彭李线)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LCPL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城原**集镇道路(彭李线)改造工****发展局以丹经发行[2023]110号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以**交建许字(2023)号00020文批准,本项目招标人为****,**市农村****领导小组仅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后续具体的施工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由发包****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代理****对吕城原**集镇道路(彭李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LCPLX-SG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市吕城镇老**街区,是吕城镇老**街区主要道路的“白改黑”改造工程项目,包含独花线、军民东路(部分路段)、**南路,路线全长约1.38km。本次主要对现状路进行维修和黑色化改造,恢复功能性,改善路域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招标内容:吕城原**集镇道路(彭李线)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LCPLX-SG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23年12月01日-2024年01月29日)。
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者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路基专业、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企业在2018年至今有已完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至今有已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业绩。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至今有已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业绩。
③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以下方式落实: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招标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对其报价给予 5 %的价格扣除。
(2)本项目为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招标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8. 其他
8.1********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对吕城原**集镇道路(彭李线)改造工程实施招标,后续具体的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人民政府负责。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百盛****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2430。
(6)预约开始时间:见网上招标公告,预约截止时间:见网上招标公告。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http://49.****.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 上午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冠城路8****中心****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62-463-392,无密码)。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312****服务区内 | 地 址:****开发区**路77号 |
联系人:郦工 | 联系人:宋江辉 |
电 话:0511-****0339 | 电 话:0511-****6999 |
邮 箱:/ | 邮 箱:****@163.com |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