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就******公司年产3万吨畜禽饲料项目(拟建地址见附图)环评审批举行听证。
一、听证当事人
1、《******公司年产3万吨畜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
2、《******公司年产3万吨畜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人员;
3、******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代表;
4、区发改局、区农业局代表;
5、项****办事处代表;
6、项目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其他能证明与该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听证会场地等情况,听证当事人名额分配如下:
1、项目环评编制人员1名;
2、项目环评审批人员2名;
3、项目建设单位代表1名;
4、区发改局、区农业局代表各1名;
5、项****办事处代表1名;
6、项目利害关系人3名。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项目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其他能证明与该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参加本听证会,可在2023年10月31日17:00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其属于该范围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的有关证件材料,或者能证明与该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听证申请人超过分配名额的,将按听证当事人名额分配方案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产生听证人员。我局将把听证通知书另行送达听证人员,告知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
通讯地址: **市**区雄镇路969号,315200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4-****4117,****6356
传真:0574-****5616
****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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