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改造项目,经卫健委审核批准,符合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卫生院改造维修施工项目
4、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服务地点:**县双墩镇
6、发包价格:25万元
7、中标规则:定价摇号
8、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9、付款方式:****领导小组验收完成后,支付总款项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总款项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10、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6、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查验。本项目严禁挂靠,报名时法人或项目经理到场,提供上述身份证、授权书、资质证书原件供查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未带原件不予报名。
7、具备2019年以来一例公共建筑维修改造业绩。
8、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9、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共**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材料(请按照范本顺序提供报名材料):①介绍信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本公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本公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表(详见报名材料范本);⑥业绩合同和验收报告。****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必须胶装),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注:报名材料同步提供PDF扫描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00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卫健委6****中心1
4、联系方式:闫主任 0551-****2283
发包人 严院长 138****3739
5、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 下午3:00
6、开标地点:卫健委六楼会议室
7、报名材料开标后不予退还
五、履约要求
1、中标公示到期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卫健委招标办备案,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量变更要求:根据限额以下零星工程相关要求,必须零变更,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自行核对施工内容和现场情况,报名视为认可清单和价格。中标后不予做任何调整。
4、驻场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不得同时离开现场,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在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人员情况要求投标资料、合同、现场实际之间相吻合。其他履约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招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