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可降解塑料制品800吨、童车塑料配件500万件项目 | **市新仓镇恒业路165号 | **** | 本次**项目总投资380万元,购置吹塑机、制袋机、注塑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可降解塑料制品800吨、童车塑料配件5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本项目注塑、吹膜、制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本项目企业场界外最近敏感点为约200米外的金科嘉悦名都小区,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市****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海,不对周边地表水排放。 (3)要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各噪声源进行有效治理: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关闭。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4)要求企业按规范建设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固废仓库,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本项目废活性炭的危废代码为HW49:900-039-49;废液压油的危废代码为HW08:900-218-08,废润滑油的危废代码为HW08:900-249-08;废油桶的危废代码为HW08:900-249-08;含油劳保用品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危险废物全部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1863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