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础补充建设项目造价
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等文件要求,****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通信基础补充建设项目造价”通过**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为通信基础补充建设项目遴选一家造价咨询单位,主要服务范围为工程项目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项目总预算708.09万元。
2、最终服务价格=工程**费按照**省****协会甘价协[2022]32号文件规定费率×折扣率。
3、服务要求:
(1)报价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须提供完整详尽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复印件,并具有可复查性。业务结论须提供文本资料10套、电子资料1套(对于后期采购人所需要的清单资料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
(3)造价中介机构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积极进行审阅、提疑或优化建议,并分阶段书面告知采购人业务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采购人对业务进展的了解;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全面反映初步设计文件包含的内容,不得多项、漏项、重复,否则将做相应的处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招报价双方风险发生的几率,风险对工程量变化和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在招标控制价中给予体现,计价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量及其所综合的工程内容进行计价,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因清单遗漏等原因造成工程后期另行招标的,报价供应商须免费进行清单编制及相关招标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应违约处罚责任;因清单遗漏或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引发变更、签证或索赔的,该部分变更、签证的造价咨询工作由报价供应商无偿提供并承担相应违约处罚责任。
(4)报价供应商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签订后,应当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限要求,提出完整的造价报告。特殊工程需要**时间的,经采购人批准后时限可适当**。
(5)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内容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文字清晰整齐、计算底稿条理清楚、步骤清晰,具较强的可复查性。
(6)造价项目造价分析。委托造价项目结束后,报价供应商应对该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并按要求编制报表提报采购人。
(7)报价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8)满足工程造价服务需求,造价满足国家和军队现行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
(9)服务单位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
(10)造价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地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计量、计价规范,合法经营,公正执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部队利益,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
三、基准费率:**省****协会甘价协[2022]32号文件规定费率。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竞价截止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等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至竞价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提供非外资控股企业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n/)上注册后,方可竞价;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原件或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报价人报价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壹仟元整(¥1000.00元)标准,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3、**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不支持“百分比”报价,供应商可直接填写折扣率,例如折扣“80%”,填报“80”即可。按照基准费率的折扣率进行报价。
4.竞价为单轮报价,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5.供应商主动登****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2023年11月3日16:00;
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11月3日16:00-2023年11月3日20:00;
竞价时间:2023年11月6日09:00-2023年11月6日12:00。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招标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石先生
联系电话:176****4087/0937-****033
地址:**省**市**区
招标单位投诉举报电话:
采购管理部门:0937-****567/****561
纪检监督部门:0937-****152/0937-****802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B座25层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158****0997
十、质疑答复:根据军队相关规定,质疑提出人须为参与质疑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未超过规定质疑时间,提出质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证据可靠有效、事实清晰明确。经受理部门查实,供应商不符合投诉条件、不按程序质疑投诉恶意投诉,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与相应处罚(视违规事实、性质、危害程度、主观态度等因素,给与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如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单位将在收到质疑文件(原件)七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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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