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西新建街文明巷71号房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118000.00元,租期2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3039)
项目名称 | **市**市新**西**街文明巷71号房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118000.00元,租期2年)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0-25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31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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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8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13 | |||||||||||||||||||||||||||||||||||||
评估机构 | **中创土地房地产****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118000.00/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赵慧民 联系电话:130****6166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1、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2年,租期内租金118000元/年,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2、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市**市新**西**街文明巷71号,出租方已取得中华人民**国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编号为:房权证字第062367号,根据房屋面积为433.75平方米,简单装修,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提供,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3、标的房产状态:本次招租标的为有承租人状态,租赁期限到2023年10月31日,原合同到期日至新合同签订前的租金,按照原合同标准由出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结算。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竞价结束之日起第11个工作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4、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一次报价须知详见“承租申请与承诺”。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7、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提供相关发票。8、本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赵慧民 130****6166。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系统提示付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承租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和首年租金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首年租金****银行账户。 3、双方签订《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后续标的租金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结算,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9、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含与租赁相关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一切经营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0****6166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0-25 00:00:00 至 2023-10-31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24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0-3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0-25 00:00:00-2023-11-01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国佳 |
咨询电话 | 151****118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 |
咨询地址 | **自治区**市**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185****8121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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