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9436
通讯地址:**县**街道**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涤纶坯布织造扩产项目 | **省南****工业园区园中路18号 | **** | ******公司 | ****成立于2007年7月,位于**省南****工业园区园中路18号,从事涤纶坯布生产,****于2016年7月21****环境保护局环保清理排查建设项目确认登记表,具有年产150万米坯布的生产能力。 为了扩大市场,企业投资561万元购买喷水织机等设备,实施涤纶坯布织造扩产项目,****审批局批复的涤纶坯布织造扩产项目备案证(东行审〔2023〕737号),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400万米涤纶坯布,全厂具有年产550万米涤纶坯布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产生的织造废水、综筘喷头清****处理站处理后满足企业内部生产废水回用标准:COD浓度500mg/L、SS浓度≤20 mg/L、浊度≤ 20NTU、石油类≤10mg/L、总锑浓度≤0.1 mg/L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 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