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6处房屋(剩余4处)分零出租项目信息披露(第4次公告)
【转让公告】****事业单位****中心6处房屋(剩余4处)分零出租项目信息披露(第4次公告)
【信息时间:2023-10-26
信息发布申请书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3]472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行政事业单位****中心6处房屋分零出租项目通过********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事业单位****中心
二、出租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是 | 否 |
是 | 否 |
A.核准 | B.备案 |
三、出租方简况
A.股东会决议 | B.董事会决议 |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D.其他: |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 分期付款 | |
信息发布终结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其他 |
是 | 否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
资产出租明细表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 | ****大队部办公用房 | 锦西路与**大街交汇处,**小区1栋旁 | 闲置 | 570 | 36 | 14.5 | 12 | 4.35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受让方(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受让方(承租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通水、电、暖。 | 4.35 | 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挂牌期间,****中心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 | 2023-10-27 09:00:00到2023-11-27 09:00:00 | 2023-11-27 09:00:00 | 90 | ||
2 | 经济开发区浦东路2192号业务用房 | 房权证长房权字第****1413号 | 浦东路与会展大街交汇处,浦东路2192号 | 闲置 | 4478.52 | 厂房 | 36 | 80 | 12 | 24.00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受让方(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受让方(承租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通水、电、无供暖设施。 | 24.0 | 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挂牌期间,****中心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 | 2023-10-27 09:00:00到2023-11-27 09:10:00 | 2023-11-27 09:10:00 | 90 |
3 | ****花园园丁园小区10-1-703室 | **市**区**西路与新立胡同交汇处,**花园园丁园小区10栋 | 闲置 | 113.36 | 36 | 0.84 | 12 | 0.25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受让方(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受让方(承租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通水、电、暖。 | 0.25 | 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挂牌期间,****中心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 | 2023-10-27 09:00:00到2023-11-27 09:20:00 | 2023-11-27 09:20:00 | 90 | ||
4 | 春阳(**市春阳街道)101幢 | 九房权证字第****003606号 | **区三家子**北100米处,道东 | 闲置 | 204.84 | 住宅 | 36 | 0.6 | 12 | 0.18 |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受让方(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受让方(承租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通电、水井、无集中供热、自取暖 | 0.18 | 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挂牌期间,****中心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 | 2023-10-27 09:00:00到2023-11-27 09:30:00 | 2023-11-27 09:30: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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