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 26 日我局拟对高新五**伸(横一路-金城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新五**伸(横一路-金城路)项目 | **省**市**区新街街道,北起横一路,南至金城路 | **** | 高新五**伸(横一路-金城路)项目位于**市**区新街街道,道**起横一路,南至金城路,路线全长约340m,宽32m,设计速度40km/h,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 | ****公司****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1)废水:施工人员如厕利用沿线公共卫生设。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冲洗水、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沉淀泥浆经沉淀固化处理后于场地内重复利用。(2)废气:工地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3)噪声:严格按规范操作,采用低噪设备,做好减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收集回用,部分回填或外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5)生态: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减少施工占地;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 营运期:(1)废水:加强路面的清扫;雨水采取有组织收集集中汇入附近河道。(2)废气: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道路及路面养护。(3)噪声:路面选用SMA改性路面;在住房及道路之间加强绿化。(4)固废:生活垃圾经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环卫工人会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主要固废为树枝、树叶等杂物,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5)生态: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做好绿化工程。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9252 ****9236 传真:****9250
地址:**区市心中路1069****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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