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 16:3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家园老旧小区改造剩余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16:37 |
预算金额 | ¥9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33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立水桥北路天通中苑二区13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工 ****68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丹 010-****3391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意见及专家信息附件(上传).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家园老旧小区改造剩余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家园老旧小区改造一标段项目原中标单位 **** 因发生不可遇见的紧急情况,无法继续履约。结合**家园老旧小区工程现状,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该民生工程项目在2023年底完成竣工备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论证,**家园老旧小区改造一标段项目原中标单位 **** 因发生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约。该项目发生了不可遇见的紧急情况,为保障工程进度确保该民生工程项目在2023年底完成竣工备案,按照非招标采购方式,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适用条件。根据上述工程特点及特殊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之规定,适合 单一来源 采购形式,专家一致推荐**市****公司为 **家园老旧小区改造剩余工程 的唯一拟定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市****公司
地址:**市西**车公庄大街北里56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11月02日17:00(**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立水桥北路天通中苑二区13号楼
联系方式:王工 ****688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东环路中段
联系电话: 010-****290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昌盛路12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卢丹 010-****3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