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15个标段)施工招标废标公示
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30****停车场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15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24日14时30分开标,因递交文件家数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现将本项目的相关标段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停车场名称 | 招标名称 |
1 | **市**区东部国际城 | ****电站 |
2 | **市**区金竹林安置小区 | ****电站 |
3 | ******公司 | ****电站 |
4 | **市**区卫健局 | ****电站 |
5 | ****医院 | ****医院充电站 |
6 | ****事务局 | ****电站 |
7 | ****税务局 | ****电站 |
8 | **市**区老鹰山街道 | 老****电站 |
9 | **区发耳镇 | ****电站 |
10 | ****居委会旁 | ****居委会****电站 |
11 | ******局家属楼 | ******电站 |
12 | ****社区安置点(2018年易地搬迁工程) | **区南方电网站 |
13 | ****社区 | ****农贸市场充电站 |
14 | **县以朵安置点(2018年易地搬迁工程) | ****学校充电站 |
15 | ******服务社 | ******服务社充电站 |
公示期:至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3****907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3****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