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投标人资格问题:P2 页、P19 页“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 投标文件初审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 级及以上资质。因电梯行业属于特种设备,目前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企业资质 均已全部统一变更为《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故此项建议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如更新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不体现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资质更新前一周期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条“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 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乘客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2、P19 页中资格性审查里“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和电梯安装资质和 P21 页“企业业绩”相关合同未明确是否需要带原件至开标现场审查,请问此两处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用复印件加盖公章吗
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其他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P21 页资信评分细则中的“管理体系”评分要求,此处没有提到证书的认证范围,因本项目是专门采购电梯的项目,电梯又含安装和售后服务,为更好的体现服务项目和保证维保的专业性,建议增加认证范围并提供认证信息的网页截图,因此建议增加:(1)证书认证范围需要包含: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及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2)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并提供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认证信息的网页截图。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4、P21 页资信术评分细则中的“技术力量”和“承诺”提到关于电梯维保人员和驻场维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不建议以承诺为主。为保证维保质量,做到专人专职,责任明确,且保障电梯维保质量。同时便于人员管理和调配,杜绝投标人临时聘用非专业临时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以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主,修改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5、P21 页资信评分细则中的“企业业绩”,因为本项目建筑属于公共建筑,建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类业绩,建议修改为:2021 年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单个公建项目的维保合同(例如办公楼、医院等项目的类似公建项目的电梯维保业绩)业绩得 4 分,最高得 8 分。
答:资信评分细则中的“企业业绩”,修改为:2021 年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单个公共建筑电梯维保服务合同(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 ****办公室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含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农业建筑))业绩得 4 分,最高得 8 分。
6、P25 页,服务团队人员:须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有丰富的电梯维修保养从业经验;安全作业人员需提供固定人员且人数不少于1人(驻场技术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电话、身份证明及项目负责人及安全作业人****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复印件(如未提供视为未响应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请问这里的安全作业人员的证书是需要提供安全员A证还是电梯操作证T证
答:安全作业人员须提供电梯操作证T证。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优惠,建议投标 报价:(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2)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 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中小企业相关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龙蟠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711转2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大厦9楼918室
联系方式:0550-****800、188****1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操继海 、葛爱霞
电话:****711转2823、0550-****800、188****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