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分拣站及附属设施项目监理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2022)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栾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分拣站及附属设施项目监理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处理规模 480t/d 的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含工作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处理规模 30t/d 的垃圾分拣车间 1座 (含地下车库),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门卫、卸泥点、融雪池、渗滤液处理区。同时配套建设垃圾投放点 195 个及车辆监管平台及环卫监管系统。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2797.99㎡,地上建筑面积 6966.89㎡,地下建筑面积5831.10㎡。其中:生活垃圾转运站面积 2621.95㎡(地上1727.69㎡,地下894.26㎡)垃圾分拣车间 4499.20㎡,地下停车库面积 4472.28m,门卫面积60㎡,渗透液处理区面积 464.56㎡(地下一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面积680㎡。
2.3 建设地点:(略)
2.4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略)
2.5 质量标准:(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保修阶段监理
2.7最高限价:(略)
3.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1.2 财务要求: /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略)0:00至(略)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自行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略)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 CA 解密)。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略)/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河北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3) 潜在投标人如(略), 或未获取(略),导致(略),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三教街 6 号华城绿洲北区九号楼 17 号底商 2 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7.2招标小组成员及受理异议联系人电话
招标小组成员:(略)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略)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冶,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 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 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 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 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 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 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举报电话: (略) 邮箱: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