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博园项目创新中心室外附属工程农博园项目创新中心室外附属工程(ESZZ-202310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州】****中心室外附属工****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中心室外附属工****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中心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州发改审批(20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耿家坪村。 建设规模:室外铺装、室外道路、室外安装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室外铺装、室外道路、室外安装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1 合同估算价:****443.18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根据**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公共**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 “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自身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将网页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1.4三年内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 3.1.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州公共**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1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州公共**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房屋市政类评定分离项目系统地址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房屋市政类评定分离项目系统地址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州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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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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