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
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提升水产养殖设施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三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家指[(略)、《关于下达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二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家指[(略)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海渔〔2023〕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海渔〔(略)精神,省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局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水产种业振兴和设施渔业项目建设。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略)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对象
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本市内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获得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水产种业企业;
设施渔业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本市内已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渔业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或新型经营主体,对我市2023年内建成的、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并且能够在一年内建设完成(以项(略))的设施渔业项目予以支持。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设施渔业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请新年度项目。
三、(略)
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生产条件和设施装备的升级改造;设施渔业补助资金主要支持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基地、大型智能化养殖装备、稻(莲)田综合种养等渔业设施建设。
四、支持方式
按照《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执行,省级补(略),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的50%。
五、(略)
1.项目类型
⑴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⑵水产养殖池塘,主要包括标准化池(略)化养殖基地,主要包括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⑷大型智能化养殖装备,主要包括桩基式围栏养殖平台等大型智能化养殖装备建设;⑸稻(莲)田综合种养。主要是稻(莲)田鱼塘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应达到《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技术要求》和《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2.建设内容
福建省水产种(略)升级改造,以保障重要水产养殖品种优质亲本和苗种扩繁生产,为水产养殖生产环节提供优质亲本和水产苗种,苗种繁育或供(略)
设施渔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池塘清淤、挖深、护坡建设,工厂化养殖池、养殖车间、育苗池、育苗车间,投饵、增氧、温控(以太阳能、空气能、水源热泵、环保型锅炉等建设的加热系统,或制冷设施)等设备,进排水管道及水处理设施(包括尾水处理设施),检测检验、(略)。少量用于物联网信息系统,以及用于场区内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经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推荐和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用地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年度资金量、绩效目标等因素,对通过评审的建设单位在建瓯市政府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批复立项。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报告并附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表需要加(略)(街道农林水办)的公章。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略)(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结合养殖场的条件,规范填写项(略)。申请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另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2.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局图,自然资源部(略)
3.营业执照、业(略)
4.养殖使用证明,指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通过流转的还需养殖租赁合同。省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单位还必须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原良种场的相关证明文件。
5、(略)核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陆份,分别交当地畜(略),市农业农村局伍份。
八、(略)。项目(略),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请项目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公示,(略)规模、建设时限、补助资金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市农业农村局在公示结束后提出资金拨付方案,于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补助资金拨付。
附件:
1.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及设施渔业项目申报文本
2.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及设施渔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建瓯市财政局
2023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