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鹤城街道二中地下虚拟停车位十四号三年租赁权
青田县鹤城街道二中地下虚拟停车位十四号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略)
(略)/年 |
每个车(略),无固定车位,场内所有空闲车位皆可停放使用。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车位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丽水市 青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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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鹤城街(略)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刘先生|联系电话:(略)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略)。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略)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略)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停车场经营管理权人: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停车位正常使用中,双休及节假日对外开放; 3、因重复参与、恶意竞争导致流拍的,出租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线上或者线下招拍; 4、竞拍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情况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其他租赁事项参考租赁合同(模板合同)。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季凯龙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略) 联系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川润城2幢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3000元/年,租期三年,租金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度支付一次,具体以租(略)。 出租用途 仅限停车使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略):万元(本次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出租标的所需的各项限制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略)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略)5、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略),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6、本次车位(略),即不指定具体某一特定停车位。 7、本次停车位采用车牌号年卡制,租赁期间年卡(3年)绑定车牌号(略),转让与转租不重置次数。 8、虚拟停车位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原则上不进行修改。 9、承(略),不得破坏房屋(停车场)结构。 10、为最大程度利用停车位资源,本停车(略),出租人不保证承租人在错峰对外开放期间始终有空闲停车位予以停放使用。 11(略)(法人单位、非法人组织等)最多(略),重复参与将(略)。在签订合同时予以验证相应信息,以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营业执照(证明独立性)等材料为准,总、分公司视为一个法人单位,母、子(略)(内设)关联机构参照家庭执行。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略)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03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略))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略)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略)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略)。 是否(略)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略)。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设定的延期周期数延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略),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略).docx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5.特别(略).docx6.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9.租赁合同(格式模板).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s://(略)com/LS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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