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2、供应商地址:(略)
3、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1. 名称:(略) 2.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学校老办公楼楼顶、侧墙做防水处理,装饰装修部分办公室,并进行强弱电改造以及校内部分零星维修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施工工期:(略) 4.项目负责人:(略) 5.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施吕蓉、陈玉梅、任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0.5%,不满(略)按(略)计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方式:(略)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供应商业绩:(1)2021年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4号5号6号楼改造;(2)芜湖市南关小学厕所改造工程;(3)芜湖市南关小学校区日常维修、修建等零星工程;(4)2023年花津南路226号蓝领公寓第三批修缮工程;(5)芜湖三山中心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中铁设计广场512室,联系电话:(略)。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中铁设计广场512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