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防、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三次)已由(略)以海东市烟草专卖局会议纪要第2期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吐谷浑大道25号、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碧水园A5商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川垣大街交通巷3号、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建设路烟草专卖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积石镇黄河东路烟草专卖局。
(2)规模:本次采购项目服(略),易损耗材新增、更换和维修及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调试(维修内容详见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略)
标段名称:(略)
服务期:(略)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内包括日常安防、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易损耗材新增、更换和维修及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调试(维修内容详见清单)。
合同估算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因公告模板字数限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略)(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略):00时至(略)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略)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略)。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略)。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略)。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略),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略)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略)。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略)。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上发布。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刘雪枫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略) |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