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略)
(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亨达未来城项目亨达未来城总建筑面积(略)㎡,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略)㎡,商业及配套公建用房3627㎡,建设16幢住宅及1幢商业,其中6幢11+1层,4幢11层,1幢21和26层和5幢34层,以北侧为小高层住宅,东、西两侧为高层住宅,构成小区内大的中心景观。商业为1幢3层,主要布置在华丰路与世纪园城小区南的交汇处。按土地出让要求和规划经济指标,在商业内配置小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厕及活动场所等相关公建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56764㎡,其中给水增压站450㎡;项目位置:戚墅堰华丰路28号,项目类型:普通住宅,高层,小高层,开发商:常州亨达置业有限公司,绿化率:30%,容积率:2.5。地面车位共299个(一二期176个、三期123个)。地下产权车位996个,人防车位194个。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无(略)指定账户。
2.中标人在试用期结束后开始小区维修升级工作,工期不得超过6个月,主要内容包含电梯检查维修、电梯口门边包框、更换单元门、充电桩设置雨棚、地砖修补、墙体修补、防火门更换、防火门修复、消防维修改造(水、电、暖通)、监控摄像机维修改造、室外地面油漆修补、室外道路破裂修补、室外绿化补种。
3.维修升级工作在(略),消防维修改造(水、电、暖通)、监控摄像机维修改造结束并经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100万,其余维修升级工作结束并经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94万元,第三方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质保金6万元)。
4.如因中标人考核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续签,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用(略),将物业服务整体外包(包干制),包括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共用绿(略)(单项单件(略),公共、共用部位和区域的设备设施维修费由中标人承担)、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维持、日常管理与服务、应急管理和费用收缴(中标人需开展(略)费的代收工作,以及沿街(略)),配合相关考评工作,建立相关台账记录。
(三)服务标准
小区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标准,优化融合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要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要求、住宅小区公用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标准,形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招标人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略)(考核分数低于70分不得续签)。
(五)收费
1.中标人需开展小区物业费收取、停车位管理费(略)工作。所有费用的(略),严格按照招标(略)。
2.中标人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六)费用收取标准
1.亨达未来(略).05元/平方*月进行收取,商业用房按固定价格1.20元/平方*月进行收取。
2.亨达未来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由(略)物业的建筑面积,以0.4元/平方*月的标准进行收取。
3.亨达未来城停车场(库)收费标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收取:
(1)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并委托中标人管理:每月车位使用费按固定价格50元/个/月进行收取。
(2)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每月车位使用费按固定价格50元/个/月进行收取。
(3)人防车位:每月车位使用费按固定价格150元/个/月进行收取。
(4)临时停车,按照一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并在12小时以内按照5元/次收费,超过12小时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循环收费。
4.其他另行收费按双方协商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略),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综合办
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略)(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资料齐全、符(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略),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五、(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1)投标(略)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11月8日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略)。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收款单位:(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略)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说明
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七、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港威花苑39-101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