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用气体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单位:******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村6队
成交金额:735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医用液氧 品牌:马钢 规格型号:纯度≥99.5%(符合2020版药典) 数量:810吨/年 单价:964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玲、陈欣、胡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8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1.****医用气体采购;
2.****医院医用氧采购;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濡须路1#
联系方式:182****7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冰
电话:182****7850
十、附件
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