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南塘镇东山埠村乐清市水产供销公司所属原东山冷冻厂房屋及场地10年租赁权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略),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略),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略)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略),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略)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略),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略),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略)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略),给交易相关方(略)”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略)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乐清市南塘镇东山埠村 土地证号 乐政国用((略) 土地面积 (略)米 用途 工业用地 类型 划拨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略) 1.权证相关信息:乐房权证南塘镇字第01374号,乐政国用((略)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乐清市水产供销公司 联系人 黄正权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略)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环城西路3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略)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略),第六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1、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30万元)及交(略)。 2、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等相关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出租用途 不允许用于经营沙场、石子和沙场、石子堆放,不允许经营违反环保要求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者需要特别许可而未获得许可的行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时,承租方结清租(略),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 2.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拍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无条件如期交还。原有的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搭建的房屋及投入的不动产装修、电气设备(可移动电气设备除外)等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到期时将可移动电气设备搬运完毕,逾期不搬的,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分包、抵押、转借承租房屋,不得中途退出,违约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如已经得出租方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需将转租合同交出租方备案,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略)内,出租标的若因市政府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影响该出租房的租赁使用期限,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搬出,出租方应将已(略)(按日平均租金计算)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7.承租方若在租赁场地原库房拆除的地基上搭建厂房或办公用房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建成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达到B级以上方可使用,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要按有关部门批准的要求进行装修。在进行装修时,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外观,且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有关的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房屋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为准。承租方需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略)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略),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消防责任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10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3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略),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略)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略)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浙交汇”平台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乐清市乐成街道云浦南路14号乐清拍卖行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略) 6、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略) 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拍卖活动。 项目附件 4、特别事项约定.docx5、(略)(披露附件).docx6、实地勘察确认函(披露附件).docx房屋租赁合同.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竞买协议.docx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林女士 张先生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略)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乐清拍(略) 联系地址 温州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乐清拍卖行 联系人 林女士 固定电话 (略)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