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政府批准,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QSZR202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
QSZR2023-01 | ****园区内 | 160666.19 | 二类 工业 用地 | 不小于1.0 | 不小于30% | 9-60米 | 小于等于20% | 50 | 6475.67 | 647.567 | 4532.969 |
备注 | 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自然**部门核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挂牌期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
二、****政府(曲政复字【2023】9号)批复文件,QSZR2023-01号地块整体进行挂牌出让,上述壹宗土地挂牌出让。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允许联合竞买。
四、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出让要求,可于2023年11月11日起至11月20日到****按规定申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至****提交书面申请。且按要求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八、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下午16时之前。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保证金账户:
名 称:****财政局国有土地出让金基本帐户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58********001532
十、接受竞买报价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中午12时00分;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挂牌地点在****。
十二、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将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剩余土地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依照约定时限全部付清。付清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及《不动产权证书》。
3、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4、本公告****交易中心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路1号 ****
联 系 人:洛桑群培
联系电话:0891-****896
十五、****对本《公共》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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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