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安州区11个土地整理项目整改项目勘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区11个土地整理项目整改项目勘测服务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市**区金**大道 666 号 5 栋 3 层 301 号 | 55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区11个土地整理项目整改项目勘测服务 | 涉及土地整理项目清单:1、**区塔水镇柑子村、浮萍村、青安村土地整理项目2、**区黄土镇 八一村、**村、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3、**区塔水镇七里村、龙桥村、双埝村土地整理项目4、安县黄土镇方碑村、长生村土地整理项目5、**区沸水镇枫香村、**村、桥木村、**村、沸泉村土地整理项目6、**区花荄镇马安村、回龙村、狮子村土地整理项目7、**区桑枣镇浴溪村、石佛村、跳石村土地整理项目8、**区秀水镇青松村、大泉村、**村、顺江村土地整理项目9、安县塔水镇新征村、幸福村、正觉村土地整理项目10、**区黄土菩堤村、草溪村土地整理项目11、秀水镇蟠龙村、**村土地整理项目注:项目如在规划设计中如新增耕地达不到要求,按5号文件规定应在相邻(村)社扩村(社)解决。 | 一、项目概******厅《关于开展省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川自然**发〔2023〕5号文的要求。**区需在下列项目区进行项目勘测服务。涉及土地整理项目清单:1、**区塔水镇柑子村、浮萍村、青安村土地整理项目2、**区黄土镇 八一村、**村、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3、**区塔水镇七里村、龙桥村、双埝村土地整理项目4、安县黄土镇方碑村、长生村土地整理项目5、**区沸水镇枫香村、**村、桥木村、**村、沸泉村土地整理项目6、**区花荄镇马安村、回龙村、狮子村土地整理项目7、**区桑枣镇浴溪村、石佛村、跳石村土地整理项目8、**区秀水镇青松村、大泉村、**村、顺江村土地整理项目9、安县塔水镇新征村、幸福村、正觉村土地整理项目10、**区黄土菩堤村、草溪村土地整理项目11、秀水镇蟠龙村、**村土地整理项目注:项目如在规划设计中如新增耕地达不到要求,按5号文件规定应在相邻(村)社扩村(社)解决。二、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依据:(一)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1、《国土**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2、《****办公厅关于反馈储备补充耕地复核认**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852号);3、《自然**部农业****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4、《自然**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38号);5、《自然**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6、《关于转发自然**部耕地保护司关于开展承担国家统筹任务补充耕地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厅耕保函〔2022〕246号);7、******厅****监督处《关于印发承担国家统筹任务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改技术方案的函》(耕保函〔2022〕252号);9、《****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地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680号);10、《自然**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抓紧做好补充耕地问题排查整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2〕79号);11、《****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12、******厅《关于开展省级投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川自然**发〔2023〕5号);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1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二)应遵循的技术依据1、《**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导则》(2012.10);22、《**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6);3、《**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6);4、**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及参照川国土资发营改增后【2017】42号》;5、《**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2022.6);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规范、标准要求;三、工作内容1、成交供应商需对项目区需要整改的耕地图斑(含非耕地开发图斑)进行1:2000(重点区1:500)地形测量。2、提交成果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区1:2000;1:500勘测地形图(纸质版一套;电子版一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1、《**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导则》(2012.10);22、《**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6);3、《**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6);4、**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12]-139号)及参照川国土资发营改增后【2017】42号》;5、《**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2022.6);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规范、标准要求; | 558,000.00 |
张学军、王智、刘升阳(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花荄镇恒源大道
联系方式:0816-****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园区**路**景苑11-2-3
联系方式:0816-****8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申登银
电话:0816-****883
****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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