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005080D029****1001 | 以管道輸送的方式対元村、梁村乡全域、韩张镇5个行政村、福堪镇19个行政村、千口镇30个行政村及大小工商业提供清治的天然气能源,采用地理敷设方式敷设市政中压燃气管网100千米,PElOO燃气专用管管径为 de250- de63,采用先进 PE 管焊接工艺,低圧架空方式入村入户,中压变低圧使用凋压器设备进行调压,需建调压站一座,CNG储气站三座。 | **** | **县开元路中段西侧嘉和园小区1号楼 | 2850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朱建玲、毛仲峰、郭德珍、甘始闯、兑利藏、陈少杰(采购人代表)、刘春芝(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3045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兴华路与金穗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侯西显
联系方式:0393-****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益民路中段
联系人:宋铭
联系方式:155****3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铭
联系方式:155****3705
发 布 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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