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子、****收费站所充电站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街子、****收费站所充电站项目已由**成渝****公司《关****公司投建**、**、****电站项目的批复》(川成渝司发〔2023〕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街子、****收费站所充电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街子、****收费站所充电站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街子、**收费站
2.3 项目规模:拟在**、街子、**收费站各建设1座充电站,共计划建设3座充电站。****电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充电设备基础、箱式变压器、安装充电设备、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罩棚、标志标牌等相关设施。****电站拟配置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充电桩机2台(180kw)。
2.4 比选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不含充电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除充电设备外的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充电设备的安装、供电线路的安装;设施设备防雷接地的制作和安装;地面破除、管沟开挖、线缆采购及埋设、回填和路面恢复、场地硬化、罩棚、停车线、停车挡、场地照明、监控、排水;收费站相关树苗木、标志标牌、大型招牌、路灯、摄像头、弱电管线拆除及利旧安装;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协调、附属工作及相关费用。
2.5 计划工期:自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或2023年12月20日前(以前述中先到达的时间为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比选范围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NB/T 33009-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 (NB/T 33018-2015) 等标准的规定;符合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下 33004-20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B 50303) 等标准要求,以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主要工作内容
(1)收****电站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箱变、电力电缆、保护管、电线杆及杆上设备、雨棚及相关附属设施施工、网络、监控、照明、消防、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电气调试、****供电局****电站按期投营使用所需一切设施设备建设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
(2)开展项目相关的施工管理、协调及后续服务等工作,直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
3.1.1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电站工****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3)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其比选申请无效。(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或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或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注: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比选申请人单位)、职称证书和比选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评标办法
4.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 年11月1日17时30分至 2023 年 11 月 6日 17时 30分止(**时间,下同),****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并下载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费用的约定:
(1)比选文件费用应从比选申请人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账户,比选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人需备注:**、街子、****收费站所充电站项目施工建设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大写:伍佰元整)。比选文件费用缴纳后不退还。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缴费查询: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8 日 16 时 00 分
6.2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文件上传。
6.3比选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文件,其比选无效。
6.4异议的提出:提出方法: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
6.5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高新区创业路1****中心14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8-****5687
监督机构:********小组
监督电话:028-****5705
比选人:****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