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机关****服务部维修项目(第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23年10月31日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机关****服务部维修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机关****服务部维修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服务部仓库外墙刷真石漆、院内地面铺沥青、线路改造、公厕维修改造。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内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评标地点:****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卢晓、张萍、曹承东、刘丽、胡培锋。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397046.9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张超峰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374808.26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吕松涛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金额:398098.47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李鹏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滨**路1968号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州中路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系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