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3年**彝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3年**彝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 ||
项目业主 | **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略) | (略) |
招标人 | **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略) | **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略) | (略)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31031 - 09:(略) |
公示期 | 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54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小丹 | 注册证 | 川(略) | 市政工程 | 贰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江敏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胡旭 | 建造师 | 川(略)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候旭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黄贵伟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略) |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振兴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一中标候选(略)(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 | ||||||
**工业发展投(略) | **县工业园区2011年廉租房配套道路建设工程三期 | (略) | (略) | / | (略).52 | 杨小丹 |
**市南新城建设发展中心 | 天文大道与水云路交叉口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略) | (略) | / | (略).16 | 刘辉 |
**县住房(略) | **县人民北路北段隧道工程 | (略) | (略) | / | (略).00 | 李海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建远发工(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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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祥昇(略)) | ||||||
**水务投(略) | **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 | (略) | (略) | / | (略).00 | 郭应龙 |
**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桃园河治理及管网提升工程-2021年市经开区PCB产业园外部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 (略) | (略) | / | (略).62 | 张文莉 |
**县河东供排水有限公司 | **县乡村振兴人居生态环境改善提升项目(一期)一标段**县河东水厂及管网工程(管网二期) | (略) | (略) | / | (略).77 | 唐明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祥昇(略))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省泰达(略)) | ||||||
**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铁10线沿线道路恢复工程(**城区段) | (略) | (略) | / | (略).42 | 刘小艳 |
**吉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涪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略) | (略) | / | (略).59 | 夏琳琳 |
**县郪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县桌筒井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第二次) | (略) | (略) | / | (略).25 | 郭春华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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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略):**彝(略)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彝族自治住房和城乡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略)。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略),由评(略),评标(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略),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略)。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略)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略),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略); 2015年9月,填写为(略);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略)-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略),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略)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略),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