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河流域(**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大溪河流域(**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最高限价 (%) | 勘察费最高限价:80%,可研设计费(含方案设计费)最高限价:60%,初步设计费最高限价:32%。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55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0511 |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勘察设计服务质量 |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勘察费投标报价:79.5%; 可研设计费(含方案设计)投标报价:59.5%; 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31.5%。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曹建忠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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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费投标报价:78.50%; 可研设计费(含方案设计)投标报价:55.00%;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31.5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胥维纤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201********00000 02 | ||
第三名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费投标报价:74.56%; 可研设计费(含方案设计)投标报价:53.89%;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30.86%。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应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117********070105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单位业绩:**省主要支流治理**市**河泗州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负责人:赵小军,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AY****00042; 设计负责人:李梅婷,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018********000008; 测量负责人:范玖国,证书名称:注册测绘师,证书号码:****00116(00); 水工专业负责人:刘圣琬,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922; 景观专业负责人:李默洁,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号码:****9900zx****7465; 造价专业负责人:张晓燕,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号码:建[造]132********855。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单位业绩:**省**市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及环境治理; 勘察负责人:刘军,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AY****00561; 设计负责人:胥维纤,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201********0000002; 测量负责人:刘明波,证书名称:注册测绘师,证书号码:****00094(00); 水工专业负责人:张云,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817; 景观专业负责人:薛珺华,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号码:DJ201****012039; 造价专业负责人:吴碧波,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号码:建[造]132********897。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单位业绩:****中心河拓浚及河湖连通工程 (一期)勘察设计; 勘察负责人:楼永良,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AY****00380; 设计负责人:邱辉,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201********620********000229; 测量负责人:蒋波,证书名称:注册测绘师,证书号码:201********220********000848; 水工专业负责人:谢玲璐,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号码:201********620********000341; 景观专业负责人:沈灵之,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号码:DJ202****011059; 造价专业负责人:徐旭敏,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号码:建[造]132********447。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省红****设计研究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显示 4、5、6 月未到账,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6)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否决该投标文件。 2、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函的报价不一致,根据A-23采用勘察费用清单、设计费用清单报价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勘察费用清单、设计费用清单合计报价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及A-2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023-****5502)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2023 年11月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3年11月2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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