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多媒体情景互动系统、儿童悬吊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望**路华润五彩国际1406室
3.中标金额: 3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多媒体情景互动系统、儿童悬吊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乐捷康等,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Intersense-HY1等,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1台、1台等,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14.00万元/台、24.00万元/台等,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燕(组长),曹学、刘影、李晓坚、陈孝奎(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大桥路9号
联系方式:张海波、199****9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王丽娜、172****795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波(采购人代表),王丽娜(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99****9303(采购人)、172****7953(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投标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