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储备库建****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拆除部分废旧仓房8695平方米、**仓房17935.1平方米、改造可利用的旧仓房360平方米、路面硬化8650平方米、更换大门5座、重建围墙1490延米、**消防水池2500立方米及其他配套用房116.5平方米并购置配套设施设备15项。其中:****粮食局七汲粮油食品站: **建筑面积为2365.97㎡;****粮食局里城道粮油食品站: **建筑面积为2558.57㎡;****粮食局南侯坊粮油食品站:**建筑面积为4799.57㎡;****粮食局小西门粮油食品站:**建筑面积为6084.77㎡;****粮食局郭吕粮油食品站:**建筑面积为3028.37㎡。
2.2项目地点:位于**县5****粮库点,分别位于**县里城道村、西七汲村、小西门村、郭吕村、南侯坊村。
2.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3.3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11月03日00:00至2023年11月23日08:59(**时间),登录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和**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专区 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CA解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注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 盲评 方式评审。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
注:各投标单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绑定**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最新 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省**市**县 地 址:**市**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
建设东路14号 E08
联系人:李英宾 联系人:耿韶佳
电 话:0311-****0189 电 话:0311-****4499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4499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举报电话:****0135 邮箱:****@163.com。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联系人:耿韶佳 联系电话:0311-****4499
3、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在 招采进宝**专区 向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招标文件如下:******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上传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