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市中区乐青路北段(檀木南街至北通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项目行洪论证采购 | 项目编号 | ZB2023-068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行政区划 | **市 | 公告日期 | 2023-11-03 |
采 购 人 |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19.75万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包数 | 共1包 |
项目概述 | 详见文件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2 列入**国资国企中介机构选聘黑榜,一年内禁止其参与任何**国资国企中介机构选聘工作; 7.3 按照《集团及子公司企业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中介机构考核评价获得3个及以上“差”的,不得参与投标工作。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人民币/份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络获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所有资料需盖申请人鲜章。因申请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以上资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略)邮箱(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邮箱标题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原件在开标前提交或邮寄至我公司(不递交或邮寄,视同报名无效)。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检测公司4楼416)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1-13 10:(略) | ||
开标时间 | 2023-11-13 10:(略) | ||
开标地点 | **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水岸北门)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28号 联系电话:(略)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水岸北门) 联系电话:(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