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六**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坡耕地和小流域治理工程—葫芦河支流什字路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六**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坡耕地和小流域治理工程—葫芦河支流什字路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改革局以《关于**县六**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坡耕地和小流域治理工程—葫芦河支流什字路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隆发改审【2023】2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观庄乡田滩村、红堡村2个行政村。
2.2建设内容: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10.0平方公里。其中低标准梯田改造362.31公顷;土地机深翻、旋耕面积307.96公顷,增施有机肥923.89吨;修建生产路2.52公里;人饮管道迁建2.42公里,镇墩10座,检查井4座;封禁治理638.04公顷,布设封禁公示牌1座、标志牌3座。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县六**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坡耕地和小流域治理工程—葫芦河支流什字路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二标段:**县六**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坡耕地和小流域治理工程—葫芦河支流什字路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协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11月10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二期“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六**大道北(三幼西南)
邮 编:756300
联 系 人:于映桃
电 话:189****653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王小花
联系电话:177****6062
****
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