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四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四次) 四、项目编号:SDLM-DZJC-2023-033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四次),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配电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四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工期: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段进行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4、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控制价: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山东”网站((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获取方式及费用: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10日8:00-11:30,14: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10日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加的提供);(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6)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证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诺书;(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 4、地点: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三楼(平原县火车站对面) 5、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份 ,文件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 点: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三楼会议室(平原县火车站对面)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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