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差较大地区供水提升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时间:2023-11-05 10:46:4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高差较大地区供水提升工程(二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 | **省******开发区东十路2号 | ****2360.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总 价 | **县高差较大地区供水提升工程(二期)采购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2360.50元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梅(主任评委)、徐文玲、李丽、谢培甫、万军、曾九生、曾志玲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 | 99.49 | 2 | ******公司 | 69.00 | 3 | ******公司 | 62.05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无效响应原因和依据 | 1 | **艾森****公司 | 未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0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31-****8153 地 址:**县星沙街道特立路48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5555 地 址:**省**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