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原因 | 招标文件对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第二轮抽取号规则(按照开标日期单号最小,双号最大的原则)的最大号或最小号确定中标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3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17-****223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17-****22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5****9367 |
开标地点 | **市涪江路19号 | 开标时间 | ****1030 - 09:30:00 |
公示期 |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721.84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刘金权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17187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秦浩峰 | 职称证 | 201****9622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尚天****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孙艳丽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62939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彭绪银 | 职称证 | ****626 | 市政工程 | 中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勾利芬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05291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胡艺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251********18107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遂****公司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机场北路(银河路至**路) | ****1125 | ****0111 | 本项目拟对机场北路(银河路至**路)市政遒路进行建设:道路 510m,路面宽度 5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 | ****5037.93 | 秦浩峰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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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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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尚天****公司) | ||||||
******旅游局 | **县**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0808 | ****0802 | 1.修建 3 公里碎石路、停车场、成品公厕和管理用房、露营平台等旅游基础设施。2.修建 3.9 公里卵石步道、厕所 2 间,休息亭 7 个、****广场、铁索桥等旅游基础设施。3.改造 689 米沥青路面、水沟景观、特色文化景墙、****中心、观景台、汽车营地、停车场、1座 3A 级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2067.94 | 彭涛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尚天****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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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尚天****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公司) | ||||||
**县****公司 | 芦开区生活污水管网修缮恢复项目 | ****1216 | ****0709 | 芦开区污水管网修缮工程,主管线含 A 线、B 线、C 线三条污水管线,主管总长度约 3259 米。A 线-重力管,位于三外蜀东附近,****学校东侧 33-3#污水井,止于后河坝路 28#污水井,全长约 399 米(含安置点预埋倒虹管);B 线-重力管,位于琴山路、后河坝路,起于琴山路 44#污水井,****泵站,全长约 782米(含泡菜厂排水管);C 线-压力管,位于涪江路、芦花大道,****泵站,止于已建污水站,全长约2078 米。****泵站 1 座,**检查井 32 座,拆除检查井 13 座,拆除 d500 管道 360 米,拆除 d600管道 179 米,购置柴油发电机 1 台、变压器一台。路面破除及恢复 2000 平方米以及绿化移栽、供电接入及排水、降水措施工程 | ****613.37 | 勾利芬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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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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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