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的潜在供应商,按照(略)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编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重建农桥1座,桥底上下游各防护5米及拆除恢复护岸20米,涵洞1座,拆除修复混凝(略),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20(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0年1月1日-2022(略)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如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信息的截图(单位、法人、授权人);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 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略)(**市延北路3555号**印象源著3号楼2002)获取(略)文件。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须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编辑成1个PDF格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略)@qq.com(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对资料收到和合格情况进行确认,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第3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略)
(3)企业安全生(略)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7)**州网注册后CA锁登录截图;
备注: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登录**朝鲜族自治州公共**交易网(http://ybggzy.com/),完成注册并领取CA锁后,至少登录一次。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联系电话:(略)\(略)。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 点:**县汪**长荣街115号**县政务大厅6楼(东门)第1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略),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县汪**长荣街115号**县政务大厅6楼(东门)第2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朝鲜族自治州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姓名:(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延北路3555号**印象源著3号楼200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管理部门:(略)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