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垭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到********驾校****交警队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垭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8305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8305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3.1.1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3.1.3.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3.1.3.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1.4投标人需提****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3.1.6提供最近(一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3.1.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政府采购采购活动。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到********驾校****交警队斜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驾校****交警队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驾校****交警队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零阳街道笔架东路
联系方式:杨先生 074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驾校****交警队斜对面)
联系方式:余女士153****1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074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