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条件 黎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正处于预招标阶段,由于项目紧急,便于加快中标后现场进点施工,因此需在项目中标前对该项目分包提**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黎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
2.施工地点:黎钦线K44+181.2~+372.4 上行右侧
3.采购范围:锚杆框架梁、网喷混凝土、超基本运距人力挑抬运、汽车运输便道等项目。详见响应报价清单。(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暂定工程量,最终以确定经审计完成并双方确认工程量为准。)
4.采购限价:采购上限价不含税价为****807元。
5.工期要求:计划2023年11月17日开工,2024年4月15日竣工,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准。其中锚杆施工需在60天内完成,承诺投入不少于3台钻孔机使用。
6.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7.项目情况:因该黎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正处于预招标阶段,现对下分包采取预磋商方式,如采购人在该工程项目投标时未中标,此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结果无效,相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承担,如采购人确定中标后,此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结果按相关程序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近3年以来完成临近营业线铁路路基支挡防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按工期要求竣工。如发包人(业主)调整工期,本工程工期相应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甲方组织**,确保项目工期。
2.资质设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能够开具施工劳务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施工机械及持证上岗操作人员。
3.供应商承诺接受,因该黎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正处于预招标阶段,现分包施工采取预磋商方式,如采购人在该工程项目投标时未中标,此黎钦线K44+181.2~+372.4段老旧浆片挡护增设防护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磋商结果作废,供应商不得以此向采购人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五、磋商文件获取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购买磋商文件,并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⑵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⑷纳税人性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⑸信誉情况说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⑹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务分包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⑺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技术员、施工员、防护员(铁路防护员,如无法提供岗位资格证,则需提供书面承诺进场后另行聘请具有资质人员并承担费用)、资料员、水电工]的身份证、有效的岗位证书;⑻拟投入本工程安全员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原件核查);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提供);⑾提供已完成临近营业线铁路路基支挡防护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1月至今(近3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应项目开具的计价结算发票或支付证明文件等资料)。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章无效)。供应商提供的购买资料齐全且按资料顺序排序装订成册递交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资料不全或逾期购买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其购买磋商文件。
2.报名地点:****(**市**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612室)
4.磋商文件费:45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1正4副共5份(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和一份电子文件(建议使用U盘存放电子文件)装在信封里密封完好。密封件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每一封贴处均须密封盖章(公章)。2023年11 月13日9:30前将响应文件当面递交或****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地址位于**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需逐页盖章。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磋商文件或磋商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须在该环节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向****提出。
地址:****(**市**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612室)
质疑、投诉电话:0771-****614
附件:1.****分包磋商报名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公司官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1-****557
地址:****市明秀西路100-3号综合楼510室
单 位 名 称:****
开户银行:****公司**市明秀西支行
账号: 621****8672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罗雷
电话:0771-****614
地址:**市**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612室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