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腾草坪生态治理有限公司36%股权
项目编号 | G23094 | |||||
标的名称 | **常腾草坪生态治理有限公司36%股权 | 转让底价(万元) | 70.0755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省 **市**县 | 挂牌结束日期 | (略) |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略),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 | 标的企业名称 | **常腾草坪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省**市**县白马寺镇中心街4号 | ||
的 | 法定代表人 | 熊东超 | 所在地区 | **省 -**市-**县 | ||
企 | 成立时间 | 2022年5月1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人民币) | ||
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基 | 所属行业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BN506F6N | ||
本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园艺产品种植;园艺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略),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情 | 职工人数 | 人 | 是否含(略) | |||
况 | 股东数量(个) | 2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 | 70% | ||||
2 | **绿帆草坪种植有限公司 | 30% | ||||
主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要 |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财 | 业务(略)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务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指 | (略)元 | 0.00元 | 1,001,728.08元 | |||
标 | 审计机构 | **五环会(略) | ||||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略)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标的 | 评估机构 | **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企业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评估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8-15 | ||||
核准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或备 | 评估报告文号 | 立之本评报字〔(略) | ||||
案情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70.0755万元 | ||||
况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总资产 | 业务(略) | 业务无法提供 | ||||
总负债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略) | ||||
内部(略)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股权无质押、担保等情况。 2.标的企业原股东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 3.转让方共持有标的企业70%股权,本次转让36%股权。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立之本评报字〔(略)和**五环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鄂五环专审字[(略)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略),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略),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本次转让(略),转让方予以配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产权转让(略) |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省**市**县郝穴镇**大道03幢4楼4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长波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4F0JK740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6% | |||
产权转让行为(略) | 国资监管机构 | 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县(略) | ||
批准(略) | **县人民政府 | 批准文件类型 | 各级人民政府 | |||
批准日期 | (略) | 批准文件名(略) | **县国有资产(略) 请示处理签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市 | |||||
交易条件与受让(略) | ||||||
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略)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1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 号: (略) 开 户 行:(略) |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略) | 否 | |||||
交易机构 | **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 |